各有关单位:
日前,福建省科技厅印发《关于下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运行费奖励补助的通知》,我校有地理科学学院填报的“C.N元素分析仪”、“稳定同位素比质谱仪”,物理与能源学院填报的“激光共聚焦拉曼光谱仪”等3台科研仪器获得运行费奖励补助,该经费可用于科研设施仪器运行补助、人员培训、工作经费和相关人员奖励。
上述3台大型科研仪器的绩效评价申报表,填写完整规范,支撑数据内容详实,其中在“服务科技创新贡献情况”部分,3台大型科研仪器或承担了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样品分析测试任务,或承担了与兄弟高校、科研院所的样品分析测试任务,在“科研成果情况”部分,能够把通过本台仪器所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展示出来,较好地体现出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或者服务科技创新的有关情况,因此,在参与评比中能够获得上级部门发放的运行费奖励补助。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充分运用我处已经建立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信息平台,做好大型仪器设备预约登记、使用、成果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程度和使用效益,为做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年度绩效考核积累严谨详实的支撑数据,更好地向社会提供开放服务和服务科技创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30日